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、薛江華報道:2日,省政府官方網站公佈了《廣東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,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堅持社會就業為主、內部安置為輔,鼓勵扶持自主擇業創業。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、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等,都有接收安置隨軍家屬的義務。
  《細則》指出,隨軍前是在編在崗公務員的隨軍家屬,除本人自願放棄外,根據屬地管理、專業對口、就地就近原則,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據用人單位編製職數情況優先安置。
  隨軍前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隨軍家屬,除本人自願放棄外,根據屬地管理、專業對口、就地就近原則,原則上由當地人民政府在編製內,拿出相應的崗位和數量,由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定向招聘。
  鼓勵隨軍家屬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,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。
  隨軍前已失業或者無工作單位的隨軍家屬,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登記備案,並推薦就業;對就業困難的隨軍家屬,納入當地就業援助範圍,享受社保補貼、崗位補貼等政策,並優先安排到公益性崗位。
  鼓勵和扶持隨軍家屬自主擇業、自主創業。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,以及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,按照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。
  張林、薛江華  (原標題:社會就業為主內部安置為輔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z99xzopu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